各镇人民政府、各街道办事处、市政府直属各单位、市政府直属各企业:
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,规范出租行为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,现将《温岭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温财国企〔2020〕21号 温岭市财政局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《温岭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.pdf
温岭市财政局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
2020年6月8日